2009年3月23日 星期一

「服務業」的定義

一般對「服務業」的定義,談的是產業的觀點(自問:產業是什麼意思?),因此,從台灣服務業聯盟協會所成立的網站「台灣服務業聯網」中,針對服務業相關的定義與內涵,擷取如下:

一、服務業定義:

☆根據經建會:
依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階段,服務業可以分為3類
  • 第一類 隨著平均所得增加而發展的行業,例如:醫療保健照顧業、觀光運動休閒業、物業管理服務、環保業等。
  • 第二類 可以支持生產活動而使其他產業順利經營和發展的服務業,例如:金融、研發、設計、資訊、通訊、流通業等。
  • 第三類 在國際市場上具有競爭力或可吸引外國人來購買的服務業,例如:人才培訓、文化創意、工程顧問業等。

因此,經建會於2003年訂定包括各項服務業之產業範圍為:
(1)流通服務業(2)通訊媒體服務業(3)醫療保健及照顧服務業(4)人才培訓及物業管理服務業(5)觀光及運動休閒服務業(6)文化創意服務業(7)設計服務業(8)資訊服務業(9)研發服務業(10)環保服務業(11)工程顧問服務業(12)其他經承貸銀行及經建會認可之服務業。

☆根據WTO:
依據WTO服務業分類參考文件(W/120)之分類,服務業計分為12大類/155項次業別︰
1. 商業服務業、2. 通訊服務業、3. 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業、4. 配銷服務業、5. 教育服務業、6. 環境服務業、7. 金融服務業、8. 健康與社會服務業、9. 觀光及旅遊服務業、10. 娛樂、文化及運動服務業、11. 運輸服務業、12. 其他服務業

提供服務之型態: (1)跨國提供服務 (2)國外消費 (3)商業據點呈現 (4)自然人呈現

☆根據財政部之「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」:
A大類「農、林、漁、牧業」、B大類「礦業及土石採取業」、C大類「製造業」、
D大類「電力及燃氣供應業」、E大類「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」、F大類「營造業」、G大類「批發及零售業」、H大類「運輸及倉儲業」、I大類「住宿及餐飲業」、J大類「資訊及通訊傳播業」、K大類「金融及保險業」、L大類「不動產業」、M大類「專業、科學及技術服務業」、N大類「支援服務業」、O大類「公共行政及國防;強制性社會安全」、P大類「教育服務業」、Q大類「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」、R大類「藝術、娛樂及休閒服務業」、S大類「其他服務業」


☆依據行政院主計處的國民所得編製報告:
我國國民所得統計之編算,係參照聯合國所訂定之國民經濟會計制度之規定,且依照我國實際需要辦理編製業務。我國於1953 年起,即依聯合國公布之53SNA為藍本編製國民所得統計,68SNA發布後,經多年研究與試編,於1988 年8月正式依68SNA 編布國民所得統計資料。編製過程中,相關的基本概念,除經濟活動之分類依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之規定外,經濟部門之劃分、交易分類、各科目定義與範圍,以及帳表結構與內容等,大抵幾乎與聯合國國民經濟會計制度相同。綜觀台灣經濟結構主要以農業、工業及服務業三者共同構築而成。

統計國內生產毛額-依行業分如下(2006年,金額為百萬元)
農業:農林漁牧業,$193,142,1.5%
工業:礦業及土石採取業、製造業、營造業、水電燃氣業,$3,190,815,26.8%
服務業:批發及零售業、住宿及餐飲業、運輸、倉儲及通信業、金融及保險業、不動產及租賃業、專業、科學及技術服務業、教育服務業、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服務業、文化、運動及休閒服務業、政府服務生產者、其他生產者、進口稅、加值型營業稅,$8,505,866,71.5%。

二、12項服務業之產業範圍

鑒於服務業涵蓋的範圍相當廣泛,為妥適規劃各項服務業的發展,行政院經建會自2003年起邀集產官學研召開 12場次服務業發展研討會,以及後續20餘場次跨部會協商會議,共同選定金融服務業、流通服務業、通訊媒體服務業、醫療保健及照顧服務業、人才培訓人力派遣及物業管理服務業、觀光及運動休閒服務業、文化創意服務業、設計服務業、資訊服務業、研發服務業、環保服務業、工程顧問服務業等 12項服務業作為現階段的發展重點,並訂定包括各項服務業之產業範圍、發展願景及發展目標、發展策略以及優先發展項目等之「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」,並經提報2004年3月31日行政院第2884次會議通過。惟為凝聚推動服務業發展共識,並研訂旗艦計畫或主軸措施,以加速推動服務業的發展,在暑假期間召開大型會議,廣納各界意見修正後報院核定。爰行政院各相關部會邀集產官學研於2004年7、8月間舉辦20餘場次服務業分業研討會,就12項服務業擬訂了13項旗艦計畫及11項主軸措施,並於該年9月20日召開「全國服務業發展會議」進行討論,依據大會結論修正,最後訂定「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」(總論及12項服務業)於該年11月陳報行政院核定通過後實施。

1. 金融服務業:
  • 金融及保險服務業係指凡從事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之經營,證券及期貨買賣業務、保險業務、保險輔助業務之行業均屬之。

  • 產業範圍包括銀行業、信用合作社業、農(漁)業信用部、信託業、郵政儲金匯兌業、其他金融及輔助業、證券業、期貨業以及人身保險業、財產保險業、社會保險業、再保險業等。

2. 流通服務業:
  • 連結商品與服務自生產者移轉至最終使用者的商流與物流活動,而與資訊流與金流活動有相關之產業則為流通相關產業。

  • 產業範圍包括批發業、零售業、物流業(除客運外之運輸倉儲業)。


3. 通訊媒體服務業
  • 利用各種網路,傳送或接收文字、影像、聲音、數據及其他訊號所提供之服務。

  • 產業範圍包括電信服務(固定通信、行動通信、衛星通信及網際網路接取)等服務,與廣電服務(廣播、有線電視、無線電視及衛星電視)等服務。


4. 醫療保健及照顧服務業:
  • 預防健康服務:成人健診、預防保健服務、健康食品、健身休閒。

  • 國際化特色醫療:中醫、中藥及民俗療法行銷國際化。

  • 醫療國際行銷:結合外交與媒體共同行銷國內強項及罕見疾病醫療技術。

  • 醫療資訊科技:電子化病歷、預防保健知識通訊化、遠距居家照護服務、建立全國整合性醫療健康資訊網。

  • 健康產業知識庫:建立健康知識資料庫規範。

  • 本土化輔具:獎勵本土輔具研發,建立各類輔具標準認證系統,輔具供需資訊與物流或租賃中心。

  • 無障礙空間:結合建築、科技、醫療及運輸等,規劃公共空間及居家無障礙環境。

  • 照顧服務:醫院病患照顧、居家照顧、社區臨托中心、失智中心。

  • 老人住宅:老人住宅並帶動其他相關產業,包括交通、觀光、信託、娛樂、保險。

  • 臨終醫療服務:安寧照顧企業化。


5.人才培訓、人力派遣及物業管理服務業:
  • 人才培訓服務業:高等教育、回流教育及職業訓練,訓練機構可能包括提供高等教育、回流教育的在職專班、推廣教育學分班、終身教育的社區大學等,及提供職訓教育之純粹公共職訓機構(公、民營)、企業附設(登記有案)、政府機構、各級學校之附設職訓、部分短期補習班及學校推廣班(部)推廣教育的學分班等。

  • 人力派遣:主要是一種工作型態,除從事人力供應業之事業單位外,其他如保全業、清潔業、企管顧問業、會計業、律師業、電腦軟體業等,亦從事部分人力派遣業務。

  • 物業管理服務業:針對建築物硬體及服務其社群與生活環境之軟體,作維護管理與全方位之經營。物業管理服務業依其服務項目可分為3類:
    1.第一類:建築物與環境的使用管理與維護提供建築物與環境管理維護、清潔、保全、公共安全檢查、消防安全設備及附屬設施設備檢修等服務。
    2.第二類:生活與商業支援服務提供物業代辦及諮詢行業、事務管理、物業生活服務(社區網路、照顧服務、保母、宅配物流)、生活產品(食衣住行育樂)及商業支援等服務。
    3.第三類:資產管理提供不動產經營顧問、開發租賃及投資管理等服務。


6.觀光及運動休閒服務業:
  • 觀光服務業:提供觀光旅客旅遊、食宿服務與便利及提供舉辦各類型國際會議、展覽相關之旅遊服務。

  • 運動休閒服務業:運動用品批發零售業、體育表演業、運動比賽業、競技及休閒體育場館業、運動訓練業、登山嚮導業、高爾夫球場業、運動傳播媒體業、運動管理顧問業等。


7.文化創意服務業:

  • 文化創意產業指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,透過智慧財產的形成與運用,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潛力,並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升的行業。

  • 產業範圍包括視覺藝術產業、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、文化展演設施產業、工藝產業、電影產業、廣播電視產業、出版產業、廣告產業、設計產業、設計品牌時尚產業、建築設計產業、創意生活產業、數位休閒娛樂產業等。


8. 設計服務業:
  • 產品設計:工業產品設計、機構設計、模具設計、IC設計、電腦輔助設計、包裝設計、流行時尚設計、工藝產品設計。

  • 服務設計:CIS企業識別系統設計、品牌視覺設計、平面視覺設計、廣告設計、網頁多媒體設計、產品企劃、遊戲軟體設計、動畫設計。


9. 資訊服務業:

  • 提供產業專業知識及資訊技術,使企業能夠創造、管理、存取作業流程中所牽涉之營運資訊,並予以最佳化之服務是為資訊服務。

  • 產業範圍包括:
    1.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:凡從事電腦軟體服務、電腦系統整合服務及其他電腦系統設計服務之行業均屬之。
    2.資料處理及資訊供應服務業:凡從事資料處理及資訊供應等服務之行業均屬之(含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(ISP))。


10. 研發服務業:
  • 研發服務業係指以自然、工程、社會及人文科學等專門性知識或技能,提供研究發展服務之產業。

  • 產業範圍包括:
    1.提供研發策略之規劃服務:業務內容包括市場分析研究、技術預測、風險評估、技術發展規劃、智慧財產檢索、智慧財產趨勢分析、智慧財產佈局與研發成果產出之策略規劃等。
    2.提供專門技術之服務:業務內容包括產業別或領域別技術及軟硬體技術服務、實驗模擬檢測服務及量產服務等。
    3.提供研發成果運用之規劃服務:研發成果投資評估、創新創業育成、研發成果組合與行銷、研發成果評價、研發成果移轉與授權、研發成果保護與侵權鑑定、研發成果獲利模式規劃等。


11. 環保服務業:

  環境保護服務業包括空氣污染防制類、水污染防治類、廢棄物防治類、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類、噪音及振動防制類、環境檢測、監視及評估類、環保研究及發展類、環境教育、訓練及資訊類及病媒防治類等九大類。

12. 工程顧問服務業:

  工程顧問服務業係以從事各類工程及建築之測量、鑽探、勘測、規劃、設計、監造、驗收及相關問題之諮詢與顧問等技術服務為專業者之行業,目前分為建築師、專業技師、顧問機構三種不同業別。


1 則留言:

  1. 我的证词大家好。在这里作证,我是如何从本杰明先生那里拿到贷款的,因为我多次向各种贷款放款人申请,他们答应帮忙,但他们从来没有给我贷款。直到我的一个朋友把我介绍给本杰明·李先生,他答应帮助我,事实上,他确实做了他承诺,没有任何拖延。直到我见到了本杰明·李先生,我从未想过还有可靠的贷款人,他确实帮助了贷款,改变了我的信念。我不知道你是否在任何方式需要一个真正的和紧急的贷款, 可以自由联系本杰明先生通过 WhatsApp +1-989-394-3740 和他的电子邮件: Lfdsloans@outlook.com谢谢。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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